税务pos机划款
1、老板让我用自己的银行卡在税务局刷了pos机垫交一下罚款,以后税务局都...
不会直接从您卡里扣钱。对您的银行卡使用以及您在银行的个人征信都不会有任何影响。这是因为以下两点原因。一,pos机只是一种常用的电子结算工具,其本身并不具备记忆功能和自动划款功能。每次使用均需要刷卡识别卡号,再输入密码后,才能转移该银行卡上用户指定数额的资金。因此任何一个部门也不可能直接通过pos机在没有银行卡的情况下自动扣款。二,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中针对该笔扣款只会注明交易方式、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而不会注明交易性质,也就是您所说的罚款。因此这只是一笔普通的资金转移。所以对您的个人银行卡的使用不会有任何影响,对您在银行的个人征信也不会有任何损害。您尽可以放心。 只要你没有授权直接扣款,就不会有事的。如果是自动扣款,必须取得你的授权,否则就不能执行。如果不放心,可以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
2、增值税专票代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里代开。
第一:准备好对方的资料信息、如:购方名称,税号,地址,电话,银行名称及账号。
第二:准备好购销合同,确认发票开具信息,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第三:准备好缴纳税金。
第四:进入电子税务局,切换到需要开票的企业身份。
第五:点击左边发票管理进入页面。
第六:点击左下角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第七:输入以上准备好的发票信息。
第八:预览发票,核准信息。
第九:缴纳税款。
第十:选择发票领取方式:邮寄/自助机领取。
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代开发票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代开发票。
第十条 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小规模纳税人能一次性开几十万的发票么
小规模纳税人能一次性开几十万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票最高开具金额,是税务局根据领票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依法核定的,与发票本身无关。开票的金额限制,限制的是具体开票人,不是发票。如果发票核定的是普通发票是十万元版,就可以开。如果是要去税务局代、开十万的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合同等资料给税务局审核,还要预缴税款。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能一次性开几十万的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票最高开具金额,是税务局根据领票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依法核定的,与发票本身无关。开票的金额限制,限制的是具体开票人,不是发票。如果发票核定的是普通发票是十万元版,就可以开。如果是要去税务局代、开十万的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合同等资料给税务局审核,还要预缴税款。
可以。首先税务局不限制企业开票金额,所以有单张开票金额,以及当月购买数量的限制,这是为了风险控制。如果企业有客观交易,可以申请发票增版增量,税务局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新的标准开具发票。 可以开。当连续12个月开票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时(生产型50万元、批发零售型80万元,服务型500万元),就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可以开,没问题,年收入达到500万,就转为一般纳税人。
4、小规模可以给给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吗
小规模企业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通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从2016年8月1日起,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2016年8月1日起,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展自开专用发 票试点工作。实行3个月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范围由原来的9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通过增值税发 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1、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2、《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严格说来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自身不可以开专票,所以是不能开的;
但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一定要求有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5、广东通用机打发票属于什么发票
通过用机打发票就是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通用机打发票。自从国家提出票据电子化系统后,目前又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纸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共有3联次,即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共有2联次,即发票联和记账联。通用机打发票,一共有2联次,即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有发票联。需要保留电子发票电子档。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只有发票联。需要保留电子发票电子档。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代开发票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代开发票。 第十条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_“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_“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_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_销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_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第十三条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代开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代开发票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第十四条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第十五条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第十六条代开发票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第十七条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总统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十八条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转载请带上网址:http://www.meiaso.cn/posji/29606.html
- 上一篇:pos机怎么办理个人pos
- 下一篇:手持pos机mt2200